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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 起 高雄臨海工業區,原稱南部工業區,以發展重 工業為主,開發主要目的在配合以下四項計畫: (1)開發高雄港二期擴建後新生地582公頃,使成 為工業用地。 (2)建立60萬瓩火力發電廠。 (3)建立一貫作業大鋼廠。 (4)建立現代化造船廠。 南部工業區,預定開發面積2,229公頃,其土地 使用規劃,當時初步擬定分為:工廠用地、輕工業 區,中小型船舶修造廠區、油港區、漁港區、冷凍 倉庫區、港務行政機關用地、商業區、危險品區、 污水處理區、公園綠地、變電所、輸電線路、油管 線路、鐵路用地、鐵道、計畫道路、國際機場、其 他等。 開發宗旨在配合高雄港之擴建計劃以及大鋼 廠、造船廠之建設需要,創造優良投資環境,加速 重大基本工業之發展,促進國家整體經濟之蓬勃發 展。
二、開 發 高雄臨海工業區分四期開發: 1.第一期149公頃(高雄市前鎮區建基街、建南街、 國華街一帶),由高雄港務局開發(52年6月至54年 6月),79年11月16日公告解編,於85年7月31日移 交高雄市政府接管。 2.第二期208公頃(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實業路、 金福路一帶),由台灣省建設廳與台灣土地銀行合 作開發(57年3月至61年6月),80年12月3日公告解 編,於85年7月31日移交高雄市政府接管。 3.第三期116公頃(高雄市小港區東亞路、同利路、 平和路一帶),由中華工程(股)公司開發(61年1月 至66年12月),80年12月3日公告解編,於85年7 月31日移交高雄市政府接管。 4.第四期(高雄市小港區沿海四路以東、小港路以南 、世全路北林路以西、沿海三路以北),亦由中華 工程(股)公司開發(60年7月至66年12月)。本期分 四區開發分述如次: (1)四期一區186公頃(60年7月至62年4月),含原有 工廠臺糖公司小港副產品廠、臺泥公司小港紙 廠,以容納造船關係工業、中小企業為主。其 中小港路以北,80年12月3日公告解編,於85 年7月31日移交高雄市政府接管。 (2)四期二區527.599公頃(60年7月至62年4月)大 部份為設置大鋼廠,供中國鋼鐵(股)公司使用 。 (3)四期三區203公頃(62年1月至63年4月),現本區 有興辦工業廠商19家,其中鋼鐵工業區10家, 綜合使用區9家。 (4)四期四、五、六、七、八區計733公頃(63年5 月至66年12月),本區以綜合工業為主,另有 中小企業、煉鋁工業、化學工業、建材工業、 石油工業。 5.臨海工業廣場9公頃(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以北、 漁港路以西),原二期開發,屬台鹼(股)公司二氧 化鈦廠,歇業後由工業局購回,由中華工程(股) 公司開發(79年5月至81年10月),88年4月全部轉 售予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6.中小企業區18.9公頃(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以東 、新衙路以南、新福路以西、漁港路以北),原二 期開發,屬台灣中油(股)公司,因未建廠由工業 局購回,配合高雄市第44期重劃區之需,由中華 工程(股)公司開發(83年4月至85年8月)。 本工業區自民國52年起次第分期、分區開發, 至今已逾48年,開發期間歷經由一期擴編至四期, 目前本區服務範圍為第四期二至八區與中小企業 區19.2558公頃,共計1,582公頃。
三、地理位置 本工業區位於高雄市小港區和前鎮區,東面接 壤高雄市大寮區,西入高雄市區,南連高雄港口, 北鄰高雄國際機場及高雄捷運,是陸海空交通樞紐 之工業重鎮,為設廠營運之理想地點(如圖1)。 臺省17線道路貫穿本工業區,北接高雄市中山 路,南經沿海二、三路至屏東縣。區內北林路、東 林路、中林路、大業南路則為高雄市大寮區、林園 區及小港區大坪頂、山明里、鳳鼻頭、大林蒲等居 民進出主要通路。 圖1 高雄臨海工業區位置
四、土地配置 本區開發總面積計1,582公頃,其中公共設施用 地124公頃,佔全區7.84%、設廠用地1,411公頃, 佔全區89.19%、相關產業用地27公頃,佔全區 1.71%、社區用地20公頃,佔全區1.26%。 土地使用編訂分:小港區域屬非都市計劃用地 、前鎮區域為都市計劃內之乙種工業用地。
五、產業概況 本工業區為國內已開發規模最大的工業區,廠 商家數共有521家,年產值約9,155億元,成長迄今 已近兆元,就業人口約41,512人,其中金屬製品製 造業占20%、機械製造修配業占14%、基本金屬製 造業占10%(如圖2)。區內鋼鐵產業群聚,已形成金 屬高加值產業聚落;又遊艇產業緊鄰即將於104年 營運之南星計畫區遊艇專業區,可預見更將帶動五 金、零件、設備等配套工業。 國營事業之台灣糖業(股)公司、台灣中油(股) 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及已民營化之中國鋼 鐵(股)公司、中鋼機械(股)公司、中國石油化學工 業開發(股)公司小港廠、台灣國際造船(股)公司、 唐榮鐵工廠(股)公司分布區內,台灣電力公司大林 發電廠亦位於本區邊界。
六、工業區發展 本工業區發展歷經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 級條例、產業創新條例三階段: 「獎勵投資條例」(49年8月31日至79年12月31 日),制定之工業區開發,主要在提供廠商生產及 公共設施環境空間,施以租稅減免、簡化行政手續 ,獎勵投資,推動工業升級,發展出口工業、拓展 國外市場,全力發展經濟,並配合重大經濟建設計 畫之執行,創造整體利益。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80年1月1日至99年5月 12日),政府加強促進產業升級,加速改善產業結 構,再以減免稅捐、低利融資等政策,鼓勵企業從 事研究發展、開發新產品,增強產業關聯性及附加 價值策略。 「產業創新條例」(99年5月12日至108年12月 31日),為持續、有效推動工業區再生,期促進產 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鼓勵產業運用國際資源, 吸引資金回國投資,提升競爭力,達產業永續發展 。 隨時代演進與產業環境變化,工業區與地方社 區發展結合逐漸受到重視,「生活、生產、生態」 三生一體之理念,逐漸邁進,為解決生活機能用地 之缺乏及兼顧經濟發展,工業區軟硬體設施逐漸面 對轉型之壓力,硬體面,原所規劃之公共設施或已 達耐用年限,或已不符產業需求而亟待更新;軟體 面,則面臨產業外移之挑戰,須進行轉型活化,工 業區再生與更新理念漸應運而生。
六、工業區更新 民國98年工業局於全國各工業區推動「北中南 老舊工業區之更新與開發計畫」,高雄臨海工業區 面積1,582公頃,首列為活化重點更新工業區之一 。本區更新工項始萌於重塑「入口意象—昇華」, 由中鋼公司出資,以本區特有之不銹鋼材質興建, 以頂天立地、拔地而起的雙螺旋造型,用形而下的 「實」寓意著本工業區根基磐固;形而上的「虛」 代表不斷推展多層面向與世界接軌。 為因應廠商需求,陸續規劃更新基盤設施:寬 頻管道建置、人行空間及景觀指標改善、排水機能 強化、LED路燈燈具更換、監視系統建置、廠商圍 牆綠美化補助、消防栓改善、山區截水溝清淤、地 下污水管線更生汰換、區域能資源整合、產業輔導 、工業區地理資訊系統及資料庫建置、服務大樓整 建、公共空間綠美化及車行空間改善等遍及全區執 行工項。致使動支新台幣7億元之更新任務,能在 建國100年,次第圓滿完成。今在建構產業園區成 為生態化的投資環境下,區內521餘家廠商年產值 已破兆,實收工業區更新之效益而雨露均霑。
七、展望未來 60年代,高雄臨海工業區創區伊始,即扮演著 台灣經濟穩健成長的重要推手,帶領台灣走向繁榮 ;展望未來,服務中心仍將扮演此一角色,遵行經 濟部工業局活化工業區政策,積極建構產業聚落, 協助產業轉型、創新,結合都市發展,期再創經濟 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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